刘培兴因保管不善,将4320722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,地籍号:07352;宗地面积:818.8㎡;土地用途:住宅;坐落位置:免渡河镇东三道街;土地使用权人:张凤华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。
声明人:刘培兴 2025年5月19日
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